內部稽核
目的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
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過半數之同意,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配置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並應設置職務代理人,其代理執行稽核業務應依準則規定辦理。
稽核主管負責稽核作業之計劃、執行、協調、報告及追蹤改進情形,並出席董事會報告稽核相關業務。
職能
一、評估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二、評估公司內部各單位執行各項計劃或政策,及其指定職能之效率;確定各單位各分支機構或各部門適當之人事編組、各項交易循環均有良好記錄、及適當防範現金、有價證券或使用其他資產之浪費、舞弊或無效率情形之發生,並比較分析營運績效,檢討經營成果,以採取有效對策,增進效率。
三、覆核各子公司所陳報之稽核報告及自行評估報告,並追蹤其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四、內部稽核人員應具有超然之獨立性,以客觀公正之立場,求真求實之精神,忠誠勤勉之態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
資訊公告申報
一、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異動時,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本公司稽核人員之基本資料及所受進修訓練課程等資訊,依規定格式,於每年一月底前,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申報備查。
三、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及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格式,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申報備查。
四、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依規定格式,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申報備查。